潘星光律师,杨柳青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小区楼道作为公共场所,一旦出现渗水问题就会直接影响住户生活。可是,这里毕竟不是个人独有的,况且出现渗水的可能不会是整个楼道,因此,就会出现有人想要处理,而有人因为不受影响拒绝参与,这种局面最后就会导致僵持不下,楼道渗水也会发展的越来越严重。
其实,同住在一个小区,一旦一个楼道出现渗水问题,可能的话就会直接影响整个小区正常生活,所以,面对这种问题每个住户都不能根本独善其身。
但是,就解决楼道渗水问题时,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找物业处理
物业管理合同有约定物业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负有义务,如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可以优先找物业处理。
2、找开发商处理
如果物业无法处理渗水问题,那么在房屋保修期限内的,可找开发商负责处理保修。
根据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找专门的维修公司处理
若过了保修期限的,物业应通报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然后根据授权找专门的维修公司进行处理。
4、找业主大会处理
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及物业的,那么小区楼道前面渗水,应由全体业主联系组织起来的业主大会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最后,因为小区楼道渗水,在保修期内,找开发商不肯处理,严重损害业主利益的,建议可联合起来直接找个专业的律师向法院起诉处理。另外,在已经过了保修期时,需要全体业主负责,而有些业主以不影响自家不肯交钱的,建议也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
停车位是小区最关键的配套设施,一般来说停车位是只提供给业主使用,但是,实践中有些小区因为没有那么多车,或是设计的面积较大,除了提供小区业主使用之后还有很多空位,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剩余较多的停车位,有些人就觉得可以承包给其他人,这样既不会浪费空余的车位,业主们也可以拿取一份承包钱,使用价值增大。但毕竟是将车位承包给第三人,有些业主就担心不能这么做。
其实,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们的共同财产,小区停车位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经授权可以承包给第三人。
事实上,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同时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如果小区规划或现有的停车位已优先满足业主需要,那么在得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后,可由第三人承包小区的停车位。而因此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如何使用。
实际中,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还是相当大的,但是具体能做的就是如下几件事: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拟订和修改草案;
5、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方案;
6、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7、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
8、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9、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对违反的行为进行处理;
10、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最后,实际中有些业主为了利用停车位赚钱,在不确定有没有满足其他业主的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就将车位承包给第三人,给业主们造成损失,若是较为严重,对方经过提醒还不肯停止的,建议停车位被占用而受损失的业主们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有困难的,还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处理。